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乌兰察布市锦帆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石化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5月31日,债权本金5,848,096.23元,利息、罚息等5,993,310.00元,债权总额:11,841,406.23 元。
一、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二、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中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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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